8月5日,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的《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“天峰染发焗油5.5”等17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》显示,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国家药监局责成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等省(市)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“天峰染发焗油5.5”“康婴健婴儿平安膏”等产品的调查发现,17批次产品在标签上虚假标示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,为假冒产品。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等规定,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(区、市)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,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,发现违法行为的,依法严肃查处,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机关。
记者查阅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,该通告已被各大媒体转载。
婴儿护肤品成假冒重灾区
国家药监局公布的17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显示,标示批号为A8176/0001、A8240/0011的“康婴健婴儿润肤霜”及标示批号为A8228/0002、C7159/0452的“康婴健婴儿平安膏”为假冒产品,其标示生产商为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代理商为广州康婴宝贸易有限公司,授权公司为瑞士康婴宝护理用品(国际)有限公司。此外,标示批号为19460的“诺必行婴宝护肤霜”、标示批号为20181002的“青草妍牌宝宝青草粉”亦为假冒产品。前者的标示生产/代理企业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瑞士诺信化妆品国际有限公司监制;后者的标示生产企业为临沂圣骐日化有限公司,由江西七草药业有限公司运营推广。
公开资料显示,康婴健是由广州康婴宝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7月申请注册的商标。2008年,瑞士康婴宝护理用品(国际)有限公司成立“康婴健KNFAMIL品牌管理中心”中国事业部。广州康婴宝公司于2009年成立,全面负责瑞士康婴宝护理用品(国际)有限公司旗下品牌“康婴健”在中国市场的运作与推广。
记者致电广州康婴宝公司工作人员,欲就产品被假冒一事进行采访,该工作人员表示“正在忙碌稍后联系”,之后便挂断了电话。
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认为,尽管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未涉及假冒产品质量检测结果,但根据其使用对象和用途,其中存在较大风险。今年以来,药监部门针对化妆品市场乱象,组织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,但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。
近期制假者居然又将触角伸向婴幼儿护肤品。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:
一是此类产品“附加值”相对较高,家长们对婴儿护肤品价格的敏感度不高;
二是化妆品制假售假范围差不多已实现了“全覆盖”——既有假冒品牌产品的,也有“自创”招牌非法生产的;既有成人产品,也包括婴幼儿产品,化妆品市场整治任重道远。
警惕假冒染发膏
在17批次假冒化妆品中,另一类批次较多的为染发膏类产品。其中包括:标示批号为QM886616的舒尔髪御美天品染发膏(棕黑),标示生产企业/代理为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公司、上海舒尔发化妆品有限公司;标示批号分别为JXGVKPGJ、JXGWJXGJ、JWJG1301、JWGX3101的乔薇尔亮妍染发膏(42)(13.71耀情系列-苹果绿)、乔薇尔亮妍染发膏(金色)(BL900燃情系列-莹亮幻金)、露新兰耀妍系列(7/17)亮妍染发膏(35)、乔薇尔亮妍染发膏(33)(12.4燃情系列-异域奇棕),标示生产企业为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,上海兴博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销;标示批号分别为979124-1、32877917-D、868110-0、38877830-D、30877620、56979006-D的天峰染发焗油3.0,以及章华护染焗油(6号)、天峰染发焗油5.5、章华护染焗油(15号)、章华汉草焗油染发霜(30)(自然黑)、章华护染焗油2.0(自然黑),标示生产企业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。
针对产品被假冒,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金良向记者表示:“一般情况下,市场上受欢迎的产品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假冒的重点。章华产品被假冒,我们很愤怒。这对我们的品牌、权益和商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,药监部门对流通领域的严格检查以及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,是对正规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的有力支持。”
缪宝迎分析认为,监管法规滞后是导致出现上述假冒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。30年前发布的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设定的“罚则”与如今化妆品产业发展实际严重不相适应。当时设定的所有罚款条款,均以“并且可以”为前缀,这样的罚则在执法实践中难以操作。
缪宝迎表示,此次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提出,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等法规处罚。“特别规定”的有关罚则较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严格,但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衔接方面的困难。值得期待的是,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出台,相信化妆品监管法规的制修订,将对推进化妆品市场全面规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。
文/《中国医药报》记者 蒋红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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